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簡稱國際民航組織(英語: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縮寫:ICAO)
眾所周知,一個 CN 公民所持有 CN 護照號碼是會改變的;且網民普遍認為是 ICAO 在 DOC 9303 要求的。
於是從ICAO 官方網站找來文件《ICAO 機讀旅行證件 DOC 9303(第八版,2021 年)》看了一下:
該文件總共有 13 個部分。前 4 部分與此問題有關。以下內容截取自該文件:
4.2 術語和定義
控制號 為記錄和安全目的,在製造時為證件指定的序號。
證件號 證件的獨特識別號。建議證件號與控制號相同。
標識符 獨一無二的數據串,在生物特徵系統中用作為一個人的身份及其相關屬性命名的關鍵字,機讀旅行證件號碼便是標識符的一個例子。
電子機讀護照(eMRP) 附加內置非接觸式集成電路,可以識別證件持有人的生物特徵的、符合 Doc 9303 號文件第 4 部分規範的 TD3 型機讀旅行證件。通常稱為「電子護照」。
A.5.2.3 編號
強烈建議將唯一的證件號作為護照號使用。
基本特徵:
・護照號碼應出現在證件的所有頁上以及證件的個人資料頁上;
・證件號應為印刷的和 / 或穿孔的;
・標籤上的證件號應為特殊類型的數字或字體,而且應使用這樣一種油墨來印刷,即除了具有可見的顏色外,在紫外光下可發出螢光的油墨;
・可使用與個人化過程中用以加載個人資料的技術一樣的技術來加入合成基材製作的護照的數據頁或機讀旅行證件卡上的號碼;和
・對於機讀旅行證件卡,號碼應顯示在卡的正反兩面。
第 3 部分:所有機讀旅行證件的通用規範 | 9303_p3_cons_zh.pdf這部分關係不大
4.1.1.1 視讀區 — 數據元素目錄
證件代碼(強制性) 用大寫字母 P 標明機讀護照。可根據簽發國或簽發機構的意願,在字母 P 之後的字符位置加上另外一個大寫字母,用於標明其他類型的護照,如發放給外交人員的機讀護照、針對公務出行簽發的機讀護照或針對特殊目的簽發的護照。
護照號(強制性) 由簽發國或簽發機構給予的用於區別於該國或簽發機構簽發的所有其他機讀旅行證件的唯一號碼。更多的詳細信息,見 Doc 9303 號文件第 3 部分。
個人號碼(選擇性) 用於登記由簽發國或簽發機構給予持有人的個人身份證號的選擇性域。更多的詳細信息,見 Doc 9303 號文件第 3 部分。
—— 第 4 部分:機讀護照 (MRPs) 和其他 TD3 型機讀旅行證件規範 | 9303_p4_cons_zh.pdf
由此可知,護照號碼改變與 ICAO DOC 9303 (2021 年,第八版) 有關。